第一次接觸荒野,是大學畢業那年。在美國亞里桑拿 (Sauna?) 州的沙漠,因為是開車去,所以完全不艱苦。印象中有探究過作為美墨分界的Rio
Grande的中上流,還有不知好歹的蹦蹦跳進了大峽谷,差點天黑時才摸出來。其後又去過死亡谷 (Death Valley) 那裡酷熱非常但也美麗雄奇。後來和太太則去過呼倫貝爾,到步那晚刮起大風雪,把蒙古包的頂掀了。寒風挾著不知是沙是雪括進包內,好不容易才把包頂拉回原位。也去了騰格里,幼細的沙子見縫就進,我的第一台數碼相機在那裡報銷了。到了女兒大點時又急不及待的帶了她去張北草原,我們三人清晨冒著寒風爬上小丘頂取景,牧家的黃狗一路護著我們。小山丘上我們拍照,狗撲食蝗蟲,見黃狗吃得甚滋味,阿晴也撲起蝗蟲來喂給黃狗吃,何不也嘗一口這些蚱蜢是什麼味道?下口就算她有種,但畢竟阿晴是城市孩子,自少就被照顧著,才不會有意識把東西放進嘴試試味道想法。勾起這些回憶,是最近讀了《重返狼群》。
《重返狼群》可算是《狼圖騰》的姐妹作,也探討著相近的主題,人類的貪心與無知,過度的放牧和獵狼引致草原生態失衡,兩書都有提及。《重返狼群》亦多次引用《狼圖騰》,而《狼圖騰》的姜戎也為這書寫序。雖然珠玉在前,《重返狼群》也不見失色。它比《狼圖騰》更聚焦於一個主題,鋪排更流暢,雖然結局在書名已透露,但不減故事的激盪。
《重返狼群》是作者講述從藏區帶回一頭父母慘死的狼崽到成都,在人類居住的城中盡量保存狼的野性,後來在城市實在住不下去了,就搬回藏區的一個獒場,在那裡狼獒這對死敵最後成為戰友。可是到了小狼日漸成長,作者意識到狼必須回到他的族群裡,所以不惜冒著危險入深山去找狼群。結局是小狼終被接納,回歸到他應有的地方。
如果這故事是真的,我這樣說原因是情節有點誇張,如狼獒大戰,實在是看得冷汗直流,但一般常識是一獒抵三狼,但書中小狼格林竟然把一眾狂獒氣得團團轉。有點驚訝。而提及狗吃巧克力也是疑問,不過獒體巨大,也許不成問題。
本書的小狼格林九死一生地回到狼群,主要是由作者天生的母愛,比《狼圖騰》裡幾個大男人,七手八腳把小狼養死了。這個結局雖然帶著別離的惆悵,但想到小狼終終可自由成長,總算是種安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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